思考期间,人声越来越远。

沈欢欢轻跳了几下,努力活动自己的手腕。

她现在手脚冰凉,心脏跳得飞快,呼吸也有些不畅,但时间不等人,在短暂地活动身体后,她感到自己的手指终于恢复灵活,当即踮着脚往三人离开的方向跑去。

所幸追得不晚。

三分钟后,沈欢欢看到了男人们模糊的身影,她放慢脚步,小心翼翼地跟在二十米开外的地方。

因为还在马路上,随时都有可能遇到人,所以这些男人很警觉,时不时就回头看几眼。

此时木头推车上盖满了稻草,装着吕烧春的黑色布袋埋在厚重的稻草底下,布袋一动不动,不知道吕烧春现在的情况如何。

她可能已经死了,也可能只是昏厥。

但既然有活的希望,沈欢欢就不会跟丢,不过她现在能做的,也只是跟着。

因为这些男人实在太壮实了。

尤其是巡逻队队长,不仅身高腿粗,胳膊上还有明显的腱子肉,沈欢欢曾亲眼看到一个小孩子被他掐着脖子扔出村口大门。

她只杀过枯瘦无力的流民,二者根本不能比,所以她只能找时机。

方家距离后山不远。

十几分钟后,男人们走入后山,推车发出咯吱一声响,木质车轮划过一堆碎石块,橡胶鞋底与石块薄擦的声音很响,吱呀吱呀的,像是什么小动物在呲牙咧嘴地叫。

沈欢欢放慢呼吸,轻手轻脚地脱下鞋子。

男人们可以随意发出声响,但她不可以。

她穿着吕烧春给她缝的袜子踩着碎石块上,忍着疼躲在枯草丛里,一步一步顺着窄路往前走,山里的夜色黑沉,时不时就有风声刮过枯木的簌簌声。

觉得不会再遇到人了,男人们的警觉性减少了不少。

沈欢欢时刻注意着三人,盼望着他们会有分头行动的时候。

不过他们现在明显没有上厕所的打算,笑声伴随着说话声,什么声音都中气十足。

“吕烧春这女人真够倒霉的,小少爷逼得紧,还让方老爷发誓不准杀戏园里的人,本来老爷子都答应了——谁曾想杀人的时候偏偏被她看到了,哈哈。”

“所以这就是命啊,人倒霉的时候还真是难说,啧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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