筷子被递到手边,顾兰时看一眼裴厌才接住。

桌上不过最简单的一饭一菜,米汤熬的比较稠,米煮烂了之后自有一番米香,炒春菜清淡,只撒了盐,他尝一口唇边露出个浅笑,手艺还算不错。

见他动了筷子,也没说难吃,裴厌一颗心总算放下来,他拿筷子一口菜还没吃,说道:“明天我去打兔子,回来给你炖肉吃。”

顾兰时今天一天精神头都不好,闻言打起精神好奇问道:“你会打兔子?”

裴厌喝一口米汤,说:“我会用弹弓打,山里野兔多,多转转总能打到一两只。”

他话比平时多了点,又道:“弹弓看着不如弓箭,实则威力不小,打兔子手稍重一点多半会打死,野兔遭了重击就算当时没死,过一阵也能吓死,天又热,放不了多久,只能少打一两只,吃着也新鲜。”

顾兰时点点头,他见过村里人在冬天天气好的时候带狗上山撵兔子逮野味,还有人会用弹弓和弓箭射兔子打鸟。

想起上次裴厌打鸟准头那么好,他心道打兔子的本事肯定也不差。

饭虽简单,两个人一起吃倒也挺香,太阳落山后,天色逐渐暗下来。

裴厌自知理亏,刷锅洗碗喂猪的活全包了,两口锅到底方便,煮猪食的时候顺便给顾兰时烧了盥洗烫脚的干净水。

顾兰时在屋里泡脚,想起昨晚那些羞死人的事只觉恍惚,心里后知后觉咂摸过味,原来这样才是成亲了。

他耳朵有点红,心想幸好是裴厌。

翻来覆去想这些事实在不妥,他捏捏自己两只发烫的耳垂停止回忆,不然一想起裴厌那股子又莽又狠的劲,实在有点吓人。

月光明亮,他上炕后没有点油灯,用被子裹好自己往炕里一滚,手脚一点没露出来,打个哈欠就闭上了眼睛,困到一个字都不想说。

等裴厌拾掇洗漱完进来,天色已经晚了。

顾兰时迷迷糊糊听见动静,上炕的除了裴厌再不会有别人,他连眼睛都没睁开,下意识往炕里缩了缩。

尝到滋味的裴厌并不甘心自己孤零零一个人睡被窝,在夜色中悄悄摸索着,总算将紧紧裹住的被子掀开一角。

顾兰时半梦半醒间忽觉一热,他完全不知道裴厌怎么做到的,就这么钻了进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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